休谟的人性论的主要 观点和经典语录
大卫·休谟的人性论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观点:
知觉理论:
休谟将人类的思维和知识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印象和观念。印象是直接、生动和强烈的感知,如感官经验;观念则是印象在思维和记忆中的微弱复制品。
知识源于经验和感知,而非先验的理性或逻辑。
因果关系:
休谟质疑了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他认为我们无法通过理性直接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
我们对因果关系的理解实际上是基于习惯和经验产生的心理联想,即当我们经常看到两个事件相继发生时,我们会预期它们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人性与道德:
休谟认为道德判断不是基于理性,而是基于情感和情绪的反应。
他区分了“是”(事实陈述)和“应当”(价值判断),主张伦理学应该研究人们的情感和道德感,而不是试图从理性原则中推导出道德规范。
自我与个性:
休谟对自我概念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他认为自我并不是一个持久不变的实体,而是由一系列连续的知觉和意识状态组成。
以下是一些休谟的经典语录,体现了他的这些观点:
“我们对于世上因果关系的认知是取决于我们的情绪、习俗、和习惯,而不是取决于理性、也不是取决于抽象、永恒的自然定律。”
“人类心灵的一切知觉可以分为印象和观念。印象是进入心灵时最猛烈的那些知觉。观念是我们的感觉、情感、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象。印象先于观念,而观念来于印象,这是人性科学的第一原则。”
“当自我不被考虑到时,便没有骄傲或谦卑的余地。”
“一个人的天资总是在生活道路的开端就存在着的,不过当时他自己和别人都不认识。只是由于经常的尝试,伴随着成功,他才敢想他自己配做某些已经得到人们赞扬有所成就的人们所做的那些工作。”
“凡是能够清晰地设想的事物是不会蕴涵矛盾的。我们设想其为存在的事物,也就能够设想其为不存在的。所以,“存在”的不存在。”
这些语录反映了休谟对人性、知识、道德以及自我理解的独特见解,是他人性论的核心内容。
通义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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